紧急通知!发现自建房安全隐患请举报!
为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发现、举报身边自建房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力量,及时发现并整治全县涉及公共安全的房屋建筑尤其是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安全问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发此通告。
一、举报内容
1.擅自在顶部加高加层或对地下空间进行开挖的行为;
2.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用作生产经营或危及公共安全的自建房。尤其是15年以上、使用预制板建设、经过改建、扩建、私自改建用为酒店、饭店、学校、养老院、宗教场所、影剧院、运动场所、培训机构等;
3.经鉴定为C、D级危房仍用作生产经营的自建房;
4.其他危害房屋使用安全的行为。
二、举报方式
县住建局:-
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6月9日
来源: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石家庄市威县商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