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县关于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通告
按照省市安排,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1月16日12时解除全县居民居家封控状态,恢复正常生产、生活。为守住疫情防控成果,守护群众生命安全,阻断疫情在我县传播,确保全县人民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一、外来人员管控。外来人员主动向单位、社区(村委会)报备。到威的返乡人员、外来人员、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解除隔离入境人员等重点人群回威时,主动提前3天向所在社区(村委会)和工作单位报备,报告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区旅居史等情况,配合相关机构做好排查、集中隔离或居家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工作。
二、全面落实管控。全县农村、社区继续设置卡口,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排查,继续查验健康码、测体温、出入登记,发现黄、红码的报告指挥部办公室,凡是从高、中风险地区返(来)威人员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没有核酸检测证明的,实行“落地即检”,检测结果阴性且体温正常情况下,方可自由有序流动。需要集中隔离、居家隔离的要主动配合乡镇、社区落实管控措施。
三、做好重点(场所)防护。商场、超市、餐馆、影院、酒店等公共场所有序放开,必须落实佩戴口罩、体温检测,查验健康码、行程码,“一米线”等防控措施,按75%的流量采取限流措施。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监所、精神疾病防治机构等特殊场所必须做到封闭管理,严格探视制度,提供人性化服务。
四、严控聚集活动。取消集体团拜、大型慰问、体育赛事、联欢聚餐、民间庙会、宗教活动、跨年活动等室内聚集性大型活动,从严控制室内聚集性文旅活动、宗亲聚会、婚礼婚宴和同学、校友、商会联谊等各类民间规模性聚餐活动。家庭聚餐、聚会控制在10人以下,党员干部带头拒绝参加任何形式的宴请,秉承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原则,控制人员聚集。
五、减少人员流动。少走动、少串门,倡导全县居民节日期间不外出,在本地过年;在威务工人员留在我县过年;通知在外地的亲属留在当地过年。
六、注重个人防护。提高个人防护意识,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食物烧熟煮透,用公筷等良好习惯。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排查诊治,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医途中要做好防护,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七、发挥哨点作用。医院、诊所、药店、车站、商场等哨点要切实扛起哨兵责任。药店要实行购药登记并且日报告,小诊所、门诊部、村卫生室一律不准接诊发热患者,发现发热患者立即管控报告,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要落实首诊负责制,确保“早发现”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八、强化冷链食品管控。商家外购冷链食品要提前2天向县市场监管局报备,没有经过我县核酸检测的不能出库入市,商超要设立进口冷鲜食品销售专柜并标注产地,实行交付实名登记或扫码支付销售,倡导不购买、不食用、不运输进口冷链食品。
九、落实消杀制度。严格按照县疾控中心印制的消杀规范,落实各项消杀措施。
十、强化政策落实。对未按上述要求执行导致疫情传播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
威县疫情防控办公室42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1月16日
来源:威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解保硕
审核:王冰
签发:董明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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