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上方??威县之窗看更多新鲜事儿威县交通运输局关于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和个体业户安全运输经营的公告全县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个体业户:为进一步规范我县道路运输行业秩序,维护行业健康良好发展,切实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特公告如下: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货物运输和站场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做到诚信守法经营、证件齐全有效、不超范围经营。二、严格按照《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要求,确保所投入运营的车辆达到安全技术性能要求,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认真履行车辆技术管理主体责任,落实车辆维护、技术性能检测和营运证年审职责,保障车辆技术性能良好。建立车辆技术管理档案,做到一车一档。三、确保投入运营的道路运输车辆驾驶员持有与驾驶车辆相应的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切实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每年不低于24个学时。四、严格遵守《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适用于总质量超过12吨以上的重型载货汽车;专用运输车适用),选购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符合要求的监控平台。确保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保持车辆运行实时在线。卫星定位装置出现故障不能保持在线的不得安排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一年内出现人为破坏卫星定位装置、擅自安装北斗定位开关、恶意干扰屏蔽信息、伪造篡改删除数据、超速行驶、疲劳驾驶等行为的第一次责令其改正,两次以上顶格处罚直至注销车辆营运证。五、维护货运市场秩序,保障运输安全,坚决做到不运输禁运货物、不超限超载。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及措施,切实做好驾驶员安全防护及车辆消杀工作。自重点疫区返威车辆必须提前向所在乡镇或社区报备,未经报备擅自返威的,一经查实,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二O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预览时标签不可点收录于话题#个上一篇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