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古典时期的埃菲比亚文化,以及制度解说

雅典古典时期的埃菲比亚是一种对即将成为正式公民的雅典青年进行军事调练和宗教、政治教育的传统。埃菲比亚传统中的誓词内容已得到铭文证据的印证,其基本要素在古典作家的记载中存在较为丰富的间接证据。埃菲比亚传统可能在菜庫古改革之前尚未制度化,但其作为一种政治文化的古老性却已得到大量相关史料的充分印证埃菲比亚传统及其对人身自由的限制,并不构成对雅典民主制基本原则的损害,相反却对后者的生存与发展起到了保障与促进作用。

在《法律篇》(Leges)卷6中,柏拉图(Plato)借雅典客人之口设计了一套守卫城邦外围领土的制度:城外郊区被分成12个面积大致相当的区域,由12个部落轮流履行警戒职责。每个部落必须派出S名官员,担任“村政官(agronomns)”和“警戒长(prourarcos)”。这些官员各自挑选12名年龄在25岁至30岁之间的青年.负责抵御外敌维护圣所和协助农业生产等任务,青年们的服役期限为两年。

与柏拉围生活于同时代的另--位雅典作家色诺芬(Xenophon)则在《居鲁士的教育》(Cropeia)卷首介绍了波斯人教育青年时采用的军训制度:波斯青年从16岁或17岁开始服长达十年的兵役,在此期间,他们要在部落长官监督下保护城内的公共建筑,担任夜巡警戒,学习军事技能和外出狩猎,并在十年服役期满后正式步人成年人的行列。

众所周知,《法律篇》和(居鲁士的教育》都是集中阐述作者政治理念的.空想式的政治哲学作品。但我们可以看到,尽管柏拉图与色诺芬的这两部作品在叙述背景.写作风格和政治见解方面存在巨大差异,但是两位作家在设计军事防御制度时的不谋而合之处却是十分耐人寻味的。首先,他们都选择即将步人成年人行列的青年作为守卫城市的理想人选,并对其年龄范围作了具体规定;其次,这些青年都要承担准军事性职责,而且这些任务带有明显的军事操练和成人教育色彩,显然是为壮年兵役和成人生活设计的军训环节;最后,这些青年同时都接受国家与部落的管理与监督。

在思想史研究中,学者们往往会利用苏格拉底(Socrates)的影响或色诺芬对柏拉图原创性思想的抄袭来解释这些雷同之处。然而,在笔者看来,造成这种相似性的并不完全来自文化史上的传承,而是同柏拉图色诺芬耳濡目染的雅典古奥时期的社会环境密切相关。事实上,柏拉图和色诺芬留下的文字本身已经暗示了其思想的现实渊源。在(法律设计的郊区I戍体系中,柏拉图明确指出青年人的服役期限为两年;而在(居鲁士的教育》中,色诺芬将已达到16岁或17岁、即将开始服兵役的波斯青年称呼为“埃菲比(epheboi)“.

这也是“ephebo“这个术语首次在希腊古典文献中出现。D这两处细节不能不让人联想到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AthenaionPoliteia)中介绍的为期两年的雅典青年军训体系一“埃菲比亚(Ephebia)制度”。亚里士多德在《雅典政制》第42章中系统说明了雅典授予公民权的埃非比亚军训制度。“公民权属于那些父母双方都为本城邦公民的人,他们要在年满18岁时在本部落里登记。

部落成员们要在宣誓后对他们进行投票.首先表决判断他们是否已达到法定年...其次要看这位候选人是否为自由人,且出身合...当埃菲比们通过审查之后,他们的父亲们便按部落组织开会,宣誓并选出本部落中三位年满40岁,且在他们心目中最优秀、最适宜的人来管理埃菲比们。民众再用举手表决的方式从这些人中为每个部落选出一位训导员,并从其他雅典人中选出一人担任总教官。这些人将埃菲比们集合起来,首先围绕各处神庙环行随后前往佩里乌斯港,其中-些人负责驻防穆尼齐亚,另一些人则去把守海角。

民众又为他们挑选两位体育教练和一名教师,以便教授他们重装步兵的作战技巧和使用弓箭、投枪、投石器的方法。他们还给总教官每8一德拉克玛的津贴,给每名埃菲比四欧宝。总教官替本部落中的所有参与者领取饷金,之后为大家一起购买食物(因为他们以部落为单位食用公餐),并负责料理其他事务。他们的第一年便这样度过;到了第二年雅典人民将在剧场集会埃菲比们要向民众表演他们操练的阵法,并接受或邦颁发的-面盾牌和一支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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