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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国内外对世界古代史的研究成果来看与我国春秋时代同时的文明区,有西亚两河流域、北非的埃及、南亚的印度和南欧的希腊等。
1、西亚地区
在北非、南欧、西亚文明地区中,西亚是这一时期历史的主宰。在这里先后建立起新亚述、新巴比伦和波斯几个奴隶制君主专制的大帝国。新亚述帝国从公元前年到公元前年,相当于我国春秋时代早期。新巴比伦从公元前年建立,到公元前年被波斯所灭,相当于我国春秋中期。
波斯帝国兴起于公元前5世纪,到公元前年被马其顿帝国所灭、相当于我国的春秋晚期到战国中期。
这些国家的兴起和更迭的一个共同特点都是依靠强大的军事力量,从外地进入西亚两河流域的广大地区而建立起来的。
它们要巩固统治,只有靠加强王权,加强中央集权,扩大军队,如新亚述帝国的创建者提格拉特帕拉沙尔三世(公元前-前年在位)加强王权的措施是缩小行省,使之不易独立,取消一些城市的免税权;改组军队,扩建庞大的常备军,给军官以优厚的待遇。
如把征服土地上的居民带走,以大小不等的家族为单位,分散安置在另一些地区,分配土地,征收租赋。他们和耕地一起属于奴隶主军事集团的各等人物所有,奴隶主卖地时、连同土地一起卖出。
为加强统治,亚述帝国从中央到地方,设有庞大的官僚机构,仅文官人数就达10万人之多。像大流士时期的波斯,把全国分成许多省,由中央直接控制,发展水陆交通,修建御道作为军事道路,以便对地方的控制。
这些国家的统治者阶级分为两个集团:军事贵族奴隶主集团和商业僧侣贵族奴隶主集团。利用战争中俘获的大批俘虏,实行奴隶制的剥削。因此,在这一时期,这些国家内,奴隶制经济剥削,正方兴未艾。
在西亚的两河流域及伊朗高原与战国时期同时的先有波斯帝国,其后有马其顿帝国。是靠军事征服建立起来的奴隶制君主专制。
2、北非
相当于我国春秋时期在北非的埃及,正经历第二十四王朝至二十七王朝(公元前―前年)。这一时期的埃及,先后遭到亚述、波斯帝国的入侵,并被波斯征服,降为一个行省。
3、南亚印度次大陆
大约在公元前8至6世纪,在印度北部和中部的雅利安人形成了以部落集团为基础的16个主要地域政体,俗称“十六国”,或称为“列国时代”。
这些“国”没有明确的国界,只有一个政治中心和一个大致的范围,即城邦。城邦的政治体制有两种类型:民主政治和君主专制。这一时期在印度产生了佛教文化,佛教的创始人释迦牟尼(约公元前-前年)与我国的孔子(公元前一前年)是同时代的人物。
两国在相同时期,都是思想空前活跃的时期,但其性质则有别:印度是走向神化,产生佛教;中国则是相反,孔学儒家则实施将神人化,主张人伦的人文主义。
印度的“列国时代”到公元前年孔雀王朝的建立而结束。这一时期印度雅利安人是由部落完成向国家的过渡。国家初始,奴隶制度正形成和发展之中。而我国的春秋时期,却已是奴隶制走到尽头,向封建制过渡了。
印度的孔雀王朝建立于公元前四世纪(相当于我国战国中期),也属于奴隶制的君主专制政体。在奴隶制的君主专制制度下,国王拥有最高行政、军事和司法权。国王之下有一个庞大的官僚机构,执行国王的指令,掌管各种日常行政事务。
地方设行省,由国王派总督直接治理。官吏只对国王负责。有大臣会议或御前会议,它既不同于罗马共和国的元老院,更与雅典的公民大会不能相提并论,它只供国王咨询而无其他权力。这种君主专制制度的特征,与战国时期各国建立起来的君主专制制度大体相当,只是两者的社会性质是不同的,波斯帝国、马其顿帝国和印度的孔雀王朝是奴隶制的君主专制制度,而我国的战国时列国的政治制度是封建制的君主专制制度。
就社会制度的发展阶段而言,当时世界上只有我国的战国各国才进入了封建社会,因此,我国战国时期的社会制度,在当时的世界上是处于领先的地位的。
4、南欧的希腊
与我国春秋时期同时的希腊,也已由;“王政”转变为奴隶制的城邦制。
在希腊的领域内,奴隶制城邦出现两种政治制度:以雅典为代表的直接民主制和以斯巴达为代表的贵族共和制。
斯巴达的贵族共和制,是由有两个地位平等的王,一个由28人组成的元老院(两王也是元老院成员,故实为30人的元老院),5名监察官和公民大会组成的权力机构。
元老院是真正的权力中心,有制定国家法令、政策的权力。其成员是由有势力的贵族家庭、年龄在60岁以上的人中选出。一经当选即终身为议员。监察委员也是由贵族中选出,任期1年,它有监督政策法令执行情况的权力,对待他们认为有罪的人,包括国王在内,都有权流放。
公民大会只对政策、法令、决议以喊声表示赞成与否,实是一种形式,是元老院贵族利用贯彻其意图的工具。这在某些方面与我国春秋时期的“朝国人”的情况相似。斯巴达的公民人数也有限、最多时不过1万人,他们专门从事训练打仗。斯巴达的共和制到公元前3世纪,由于马其顿的征服而结束。
雅典的奴隶制城邦民主政体,是经过一系列改革而完成的。公元前年,相当于我国春秋前期,雅典废除“王政”,设立任期为1年的“首席执政官”掌内政,“王者执政官”掌宗教和氏族事务,“军事执政官”掌军事。司法执政官有6名,掌管司法事务。有贵族会议和公民大会。公民大会只有选举权而无立法权,立法权在贵族会议。
公元前年司法执政官德拉古制定法典,并创设51人的上诉法庭,法官由贵族家族中选任。公元前年,梭伦当选为执政官,进行立法,改革旧制。他发布“解负令”,取消一切债务,禁止以人身为担保的债务抵押,保证了雅典公民不再沦为奴隶。
梭伦将公民按财产多寡分为四级,规定第四等级的人不得担任公职,但可参加公民大会和陪审法庭。除贵族会议,公民大会外,还另设人会议,由公民中选出,任期10年,梭伦改革建立起的是一个奴隶主贵族政治。
公元前年,相当于我国春秋时代的晚期,在雅典出现了克利斯提尼的改革,这一改革开创了雅典的民主政治制度。他将雅典城邦控制的地区划分为3个大区,每个大区再分成10个小区,由3个大区中各出一小区组成一个新的部落,全国组成10个部落,这就彻底打破了旧的氏族组织。
每个部落用全体公民抽签的办法,选出50名议员,建立全国的人议事会。议事会成员不分财产多少,凡公民皆可当选。然后在人议事会中选出50人为议长委员会。这50人分为十组,每5人一组,轮流主持国家日常政务35--36天,这样50人议长委员会都有机会主持一定时期的国政。
议事会成员一年一换,执政官在任期结束后,公民大会要对其政绩加以审查。每个部落用举手方式选出一名将军,统率本部落征集的公民军队,全国组成“十将军委员会”,统率全国军队。首席将军为最高统帅,且由于军事上的需要,可连选连任。
克利斯提尼的改革创制中,最具特色的是“贝壳流放制”,即在公民大会上,对危害公民自由的人进行讨论,然后各人把认为有过失而应该流放的人写在贝壳或陶片上,多数人认为应流放者,此人就被流放出国,10年后才准返回。
公民大会是雅典城邦的最高权力机关,每36天召开四次,开会的通知和要讨论的内容,5天前就公布。遇有非常事件,还可随时召集。
一切有关国家大政的法案,必须听从大会的表决,多数赞同方能实施。在开会时先由传令官宣读经人会议审理过的提案,然后进行辩论。赞成、反对者都可上台发言,然后表决。一般提案多用举手方式表决,有关个人选举或被逐则用投石子或写在贝壳、陶片上,然后集中统计公布。
雅典的公民,当时只有二三万人,其地位与春秋时期的“国人”相当。享受这些民主的,只有公民,而比雅典公民人数多得多的大批奴隶,是没有资格享受任何政治权利的。由上述可以看到,雅典的民主政治,尽管把大批奴隶排除在外,还是比较彻底的。这种制度,只出现于雅典,它与我国春秋时的朝议制,是迥然有别的。
我国春秋时代各国的政治制度,与新亚述、新巴比伦、波斯帝国的君主专制政体有某些相似,而与斯巴达的贵族共和制、雅典的直接民主制却有着巨大差别。
春秋时各国的“治朝”类似贵族会议,但它只是咨询性质,无创制立法权。“朝国人”举动,国人参政,也不是雅典直接由民主制中的公民议决国事。所以,我国春秋时期的诸侯国,与同时期的欧洲城邦制度是截然不同的一种政治制度。
5、罗马的贵族共和制
罗马在公元前年才废除“王政”,建立起奴隶制的城邦。到我国的战国时期,罗马城邦统一了意大利的各城邦,于是强大起来。罗马共和国的权力核心是以奴隶主贵族为主所组成的人元老院。
它有行政、立法、监督官吏的大权。主持日常政务的称为执政官,共两名:由公民大会选举,任期一年。两个执政官可以互相牵制,但一执政官可以阻止另一执政官欲作之事,而不能迫使他去做何种事,这就限制了个人独裁的可能性。公民大会只对元老院提出的议案表示赞成与否,权力不大。
由于元老院是贵族把持,平民乃成立“平民部落会议(或称为“平民协议会”),选举平民保民官和其他平民官职,以干预贵族、官吏危害平民利益的行为。
公元前年外敌入侵时,平民拒不参战,离开罗马,迫使贵族承认平民选举的保民官。公元前年,保民官李锡尼、绥克图斯提出法案,要求两名执政官中,必须有一名由平民担任,公元前年这一法案获通过。
公元前年颁布了成文法,因其法律条文是刻在12个铜表上,故称为“十二铜表法”,它是以后罗马法的基础。它比我国春秋时郑子产铸刑书(公元前年)晚84年,比晋国赵鞅铸刑鼎(公元前年)晚61年。这部法典就其阶级实质来说,是为保护贵族利益的。
但是因为法律已编制成明确的条文,量刑定罪,须以条文为准,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贵族的专横,从这一点上,成文法典的颁布有其进步意义。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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