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生于雅典伯里克利的黄金时代,而其后半生却是在漫长的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度过的。这场战争不仅成为雅典国际地位的转折点,而且对雅典社会造成了灾难性的影响。
人性的堕落无法遏制,人的价值观也发生改变,野心和贪婪的私欲渐渐成为合理的动机。经历雅典由盛转衰的苏格拉底对雅典这种公民主权、轮番而治的政治制度表现出强烈的不信任,转而推崇一种专家治国的模式。这无疑是对雅典政治传统的的动摇,再加上特殊的历史条件——此时正是三十僭主的阴影还未消散、民主政体遭到贵族寡头派的严重威胁之际,苏格拉底的这种主张为他的死埋下了伏笔。
苏格拉底雕像公元前年,莫勒图斯等人以引进新神和败坏青年两个罪名,控诉了著名哲学家苏格拉底。苏格拉底接受了审讯,在五百人陪审团面前做了著名的申辩。然而,这位已近古稀之年的出色辩手竟然没有使用惯用的法庭修辞,作出有利于自己的辩护。
相反,他辩护时的一些言论更是对其非常不利。在量刑环节,他认为监督雅典民主有功,提出不仅不该被定罪,还应享受由城邦公费负责其生活支出的待遇,引起会场哗然。后来提出以出低价换取免死的主张更是激怒了陪审团,使本可以解释开脱的罪行,一再被加重,最后被判死刑。在狱中,苏格拉底又拒绝了好友为他安排好的逃跑方案,按法定程序饮鸩而死。
苏格拉底之所以被判死刑,与他对民主的蔑视态度以及个人性格的偏执等主观因素相关。正如斯东所说,“苏格拉底数次树敌于陪审官,使本可轻易争得无罪开释的案件变成了重罪处罚。”在战后衰败的雅典,人与人之间本已缺乏信任,阿尔喀比亚德和克里底亚与他的密切关系更让他脱不了干系。民众认为是他教导了那两个恶人,让他们败坏和背叛了雅典城邦。
而实际上,在整个过程中,苏格拉底除了言辞不当外并没有违反雅典的法律。在一个标榜言论自由的社会里经过当时公认的民主司法审判后,按理说应无罪释放的人却被判了死刑。这说明他的死还有制度层面的原因。
印有伯里克利头像的银币经过伯里克利发展后的雅典民主制已经日趋完善,公共权力已能达到由多数公民的意志所支配。
当时雅典的司法运作模式是:开庭前,“法庭为了最大限度地保证执法的公正,避免行贿舞弊之类的现象发生在整个司法程序中都采用了或然方法和互相监督方法挑选司法人员,大到负责案件审理的全体审判员的组成、法庭所在的房间的选定,小到法庭主持人与所有必要工作人员的产生,均由抽签产生……在这种情况下,包括司法执政官的权力便限于监督和参与抽签选择的过程,完全不能干预审判的过程。”这样做还可以保证公民的最大参与。
开庭后,允许被告为自己作充分辩护。在法庭的辩论结束后,法庭需要进行两次投票。第一次投票决定是否有罪;有罪的话进行第二次投票,这次投票决定刑罚。
第二次表决必须在原被告提出的两个量刑主张中选择一个,不能折中。无论哪一次表决,如果票数相等则按有利于被告方面处理。最后,对犯罪行为的认定不同于现代。无论罪名是否法定,只要法庭投票认定,罪名即告成立。
由于唯一的标准是陪审团的最终投票,又没有证据规则,所以原被告双方的辩护就变得至关重要。
雅典神庙同样,这也产生了原始直接民主重要弊端:掌握最终决定权的民众只能依靠双方的演说进行决断。而在只强调公民政治参与自由忽视参与公民素质的社会条件下,如果再受到雄辩的野心家蛊惑,民众极易感情用事,造成一些无法挽回的后果。
显然,在这次审判中,民众喜欢的不是理直气壮、无懈可击的苏格拉底,而是阿谀奉承、讨人欢心的莫勒图斯,这才是在民主制的雅典法庭上制胜的法宝。对于苏格拉底来说,最重要的是说真话,过值得过的生活。
苏格拉底放弃逃走的机会,是因为他觉得遵守法律就是正义。他说:“当公开宣布的法律被他这个没有公职的百姓取消并且破坏,因而失去了它们效力的时候,你想这个城邦还能生存下去而不被颠覆吗?”他根本无法在这么短时间内改变大家根深蒂固的偏见,他面对的不是真正正直的法官们,而是一群容易受人蛊惑的雅典民众。
“雅典人过分追求自身的完美和城邦的至善,追求绝对的自由和平等,整齐划一的想法使得社会秩序趋于紊乱,法律被民众的激情所僭越。”即便是保证了大多数人的政治参与,缺乏有效的制约机制和对个人权益的保护,仍旧容易造成多数人对少数人的压迫。
雅典民主制固然保障了公民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自由,却剥夺了其拥有不受公权力干预的私人空间的消极自由。当政治运行盲目追求公民参与度最大化即极端民主时,参与人数的越多也就意味着政治素质不强能力较弱的人的越多,再加上从众心理的影响,大多数人的意志反而变得更容易被少数人所蛊惑操控。
这便形成了一个有趣的悖论:政权的组织形式愈发民主,其实际运作却愈发寡头倾向。换言之,实行这种极端直接民主制要求每个参与者都有清醒且理性的政治头脑、对公共事务强烈的政治热情以及大公无私的高贵品质,这在现在看来完全是十分理想主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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