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像雅典一样,罗马是作为一个小城邦发展起来的,而且,像雅典城邦一样,罗马共和国是由一个小而简单的国家机器统治的。到公元前年,共和国已经统治了意大利波河以南的绝大部分,罗马城以外的臣民仅仅在非常宽泛的意义上才是“公民”。尽管那时进行统治的贵族比雅典的贵族更有权力,但他们热衷于维持国家的初始形式,他们一直反对一种专门的国家机器出现,更喜欢自己作为业余者来统治。
贵族进行集体统治,个人在限期内担任官职,每个元老院议员都遵从共治原则。但是,即便这种安排适合他们的目的,它本身也造成了问题:仍然同在雅典中一样,这要求精心管理贵族与人民之间,以及对立的贵族自身之间经常性的紧张关系。在罗马及其贵族统治者那里,政治妥协的形式不是雅典那样的民主制,而是一种贵族元老院统治的共和制。尽管贵族统治是罗马政治的一个不变主题,贯穿于共和国和帝国,但是,在共和国的中心,一开始就存在着一种张力。
它是一个建立在私人财富上的国家,是实现个人野心的工具,是私有者统治阶级进行攫取的工具,这些私有者相互竞争财富与权力,但是,由于缺少一种高高在上的国家权力,他们的阶级地位只能靠自己脆弱的共治来维持。这种国家形式也意味着贵族与下层阶级之间的一种模糊关系。像雅典一样,罗马脱离了其他古代“高等”文明(在那里存在着统治者与生产者、君主国家与从属的农民共同体之间的明确划分)的模式。像雅典一样,在罗马,农民和城市平民属于公民共同体。但是,与雅典不同,罗马地主与农民之间阶级力量的平衡造就了一个贵族统治的国家,统治阶级不得不谋求其下属的公民同胞的政治和军事支持。
所以,像雅典一样,在这里,共和国某些独特的法律和政治安排可归因于贵族与平民力量的冲突与妥协,例如保民官,其人选由人民从精英中选举并代表他们的利益(但保民官从来不被当成“官员”,这意味着他们的职位并不赋予其进入元老院的资格)。在共和国早期,罗马农民阶级相对强大,但共和国的历史就是一个农民不断衰弱,土地和权力日益集中到贵族手中的故事。罗马扩张成一个疆域广阔的帝国,依靠的是农民阶级,他们被编入的军队成为已知的世界上最庞大军事力量,但是,他们被动员和调度到远离罗马的地方,这使他们在家乡的土地更加易受剥夺。
当军队实际上职业化以后,农民转变成了士兵,而贵族同样在后方受益,同时,帝国本土的农业劳动力日益由通过征服和交易获得的数量空前的奴隶充当。当罗马在帝国扩张的过程中占领新的土地时,它们的分配问题,特别是把土地留出作为公有地(可由公民殖民或可按极低租金租赁的国有土地)的问题,就迫在眉睫地逼近政治议程。贵族中一些作为人民保民官供职的成员,确实寻求利用公有地来恢复日益兴起的贵族和不断贫困的农民之间的平衡,但他们受到了统治阶级整体的强烈反对,改革中的耕地法看起来也没有产生持续影响。
为实现一种更公平的土地重新分配方案所做出的最著名尝试当属格拉古兄弟改革,它随着提比略·格拉古被贵族反对派刺杀,其后提比略的弟弟盖尤斯(他试图继续并扩大兄长的改革,而且与提比略不同,他可能有一个激进的反对元老院的政治议程)惨遭横死而告终。奴隶和农民(无论是作为租户还是士兵)为地主创造着财富,罗马都城的城市平民生活在令人震惊的拥挤、不卫生、危险的贫民区中,富人与穷人之间的收入差距在顶峰时达到了比1,相比之下,伯罗奔尼撒战争后雅典的收入差距是数百比1。
“历史上没有任何政府”,正如一位卓越的罗马史研究者评论的那样,“像共和国末期的罗马那样,为了统治阶级的私利而如此不遗余力地搜刮其臣民”。当共和国时期行将终结并被一个帝制国家(通常认为它始于公元前27年奥古斯都·恺撒建立元首制)取代时,罗马统治阶级已经通过国内的剥削和贪污(来源有他们的地产、城市穷人的房租、高利贷、财产交易、政府合同等)积累起数目令人瞠目的私人财富,而他们通过帝国扩张中的有计划掠夺所获得的财富更加让人望洋兴叹。帝国政府为罗马贵族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巧取豪夺机会。
帝国领土中的地方总督是中饱私囊的绝佳职位,它也是罗马最显要的寡头获得逐渐变成私人武装的军队,并以此巩固个人权力的绝佳工具。帝国还至少一度具有把税收负担从包括农民的公民身上转嫁到帝国臣民身上的优势。这确实降低了罗马平民动乱的危险,但农民付出的代价是土地日渐集中到贵族手中。然而,共和国作为贵族攫取工具的成功,最终证明也是导致它毁灭的祸根。充满讽刺意味,正是贵族的胜利逐渐导致共和国的衰落,因为来自下层的威胁变得微弱,这使统治阶级不再具备当他们面对共同敌人时本会具备的团结。
帝国的成长扩大了寡头竞争的范围并提高了竞争的回报,由此使共和国的固有弱点更加恶化。与一个越来越无法无天的寡头阶层相伴,庞大的帝国扩张军事机器必定会被动用来为个人野心和寡头间的竞争服务。帝国还给共和国的行政能力及其业余者统治的原则带来了无法承受的压力。若没有强大的国家约束互相敌对的贵族,共和国就会陷入混乱。于是,无须惊讶,共和政府的组织结构最终在压力下坍塌了。
罗马历史中最著名的时期,即尤利乌斯·恺撒和马库斯·图利乌斯·西塞罗的时代,是共和国的尾声:这是一个寡头内部冲突与暴力不断、腐败和秩序崩溃的时代,当野心勃勃的贵族把他们的总督部队带上舞台时,这一切在帝国的广袤区域中进一步蔓延。只有确立一个帝制国家取代城邦形式的共和国时,多事之秋才告结束,寡头阶层的团结和阶级权力也得以保存。如果说过去寡头阶层的阶级利益曾缔造和维续了这个共和国,那么,现在同样是这个寡头阶层的攫取和扩张逻辑促使它超越共和制形式的狭窄范围。
罗马历史上最引人注目,对于我们理解其政治和文化生活也最为重要的是罗马对于私有财产权的专注。其土地强占计划(既通过国内的寡头财产集中,也通过帝国扩张)的宏伟规模,在古代世界中是旷古绝伦、盖世无双的。它反映了一种独特的社会关系和阶级再生产系统,这个系统极其不同于其他古代文明,其他地方的中央集权国家统治着臣属的农民共同体,并且占有他人剩余劳动力的手段一般由国家直接掌控。如我们看到的,其他文明的国家占有并不一定排斥土地私有,这些土地要么是由于职务特权而获得的土地,要么是小农的土地。
但是,获得巨额财富的途径,也就是说,大规模获得他人剩余劳动力的途径,一般不是财产权本身的作用,而是国家权力的作用。相反,在罗马,地产是唯一牢靠而稳固的财富来源。与其他前资本主义社会中一样,法律身份和政治权力仍是剥削关系中的关键因素。但是,如果没有一个中央集权的、事占有的国家凌驾于臣属的生产者共同体之上,而且统治阶级不享有对司法特权和政治权力的明确垄断,那么,私有财产权自身就会以前所未有的方式成为一个目的。土地所有权成为榨取剩余的主要条件,而且这里形成了一种获取土地,甚至剥夺小农的强迫性压力。
结语
由于农民的公民身份消除了他们的法律依赖地位,他们作为租户或短工受到的剥削就取决于他们在经济上的脆弱性。如果被剥夺土地,他们会被作为大庄园劳动力的奴隶取代。在共和国的最后一个世纪,罗马的意大利(在帝国的其他部分,例如北非或东部,农业奴隶的重要性较低)的三分之一人口由奴隶组成。随着帝国的成长,农民的法律和政治地位衰落了,税收负担也加重了。(不同于雅典贵族的集体权力)贵族的集体权力已经足以实现把土地空前地集中到寡头手中,而且罗马统治阶级的头等大事是财产的攫取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