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说到底,《政治家》精心构造的是一种在《理想国》中就已扮演重要角色的,从技艺角度展开的论证;它重新定义了会在《法篇》中被赋予具体形式的法治。实际上,它在哲学的统治与一种哲学的法治之间架起了桥梁。第一个前提仍然是,政治是一种专门技艺,要求精深的专门知识,尽管柏拉图在这里比在《理想国》中更多强调了治国术与更常见的技艺之间的差别,以便凸显政治技艺与普通行当之间的不相容性。
一如既往,重点是强调专业性和专门技艺的排他性,或许最关键的要点是,真正的专家必须完全自由地实践他的技艺。这个原则使政治家免除了对法律的服从,为重新定义法治做好了铺垫。但是,柏拉图首先要为政治家技艺寻找最好的类比。他一开始提出,政治技艺与家政技艺本质是一样的。几乎无须提醒我们,在柏拉图时代的雅典,把城邦当作扩大的“家庭”,以及关于后者的等级结构所暗示的一切,具有怎样的意义;柏拉图把政治家与家主甚至奴隶主等同,这尤其充满挑衅意味。然而,这还不足以描述政治技艺的特征,因此柏拉图要向更远处冒险。
这里,他引入了宇宙循环的神话,我们在讨论普罗米修斯故事的时候已经碰到过它。与这位哲学家同时代的人类生活在宙斯时代,处于宇宙循环的底部,充满痛苦与辛劳,也失去了神的指导或帮助,这与克洛诺斯时代形成鲜明对比,那时人类牧群由神圣牧者统治并养育。这预示着政治家与牧者之间类比的可能性;但是,尽管柏拉图承认两者的近似,却不能斩钉截铁地接受这个类比。它的优势当然在于强调政治技艺关乎统治而非公民身份,但是,出于即将变得清楚的理由,他不愿意承认政治技艺与牧羊技艺一样,必然包含着对其对象身体的养育。
柏拉图发现,最近似治国术的技艺是编织。编织技艺拣选合适的材料,丢弃其他的,把大量不同的线编成色彩斑斓却浑然一体的织物。政治技艺之所以像编织,乃因为它的目标是把不同类型的人编成一种社会织物。政治家指导材料的拣选和丢弃,并用人性的经纬线织出国家织物。他必须把真正属于国家织物的线织在一起,同时让其他部分,即并非主要却对国家存在来说必要的部分“簇拥着”它。柏拉图区分了编织技艺本身和其他辅助技艺:那些“次于”编织却也是整个过程一部分的技艺,如梳毛与纺线,还有纯粹“协助的”技艺,它们并不属于编织过程,仅仅生产梭机之类的必要工具。类似地,在政治领域中也存在着次级和协助的技艺。
特别是,那些运用协助技艺的人不得染指政治的统治技艺。我们最终发现,这些被排除出政治的技艺,涵盖了一切生产共同体的物质必需品,即包括食物、工具、衣服、住所、交通和其他用于维持生存和健康、提供消遣或保护的物质资料的行业。公元前年,柏拉图的《政治家》正在成形,而亚里士多德在此时加入阿卡德米学园,他之后在城邦的“部分”与“条件”之间做出了具有类似政治效果的区分:前者参与政治,而后者仅仅创造使政治成为可能的条件。
在确立了统治技艺的性质和目的后,柏拉图就能够相应地重新定义法治。他的第一个前提是,法,至少民主雅典中通常所理解的法与技艺互不相容。“法”与“技艺”是对立的,因为法的统治限制着工匠技艺的自由发挥,还因为外行实际上在号令专家。比如,不应由对医疗技艺一无所知的人来告诉医生该干什么。医生应该按照他们知识和技能的最佳指导,自由地对每种情况做出创造性回应。雅典人所理解的法治违背了这种技艺原则,并且捆住了统治他们的人的手脚。
对于领导者和被领导者而言,“法”都是一种阻碍;而且(正如我们之前在思考nomos和thesmos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概念之间的对比时所认识到的)它是人民在决定他们的共同生活上的地位(非专家地位)的一种表现。但是,柏拉图找到了一种方法,可以通过重新界定法的职能使其重新为己所用。在他的新定义里,法治应模仿而不是阻碍政治技艺。它的目标应当是创造和维持某种社会织物,不是为了把公民平等的要素引入城邦,相反是为了体现不平等,尤其是为了使实践政治技艺的人和仅仅通过服务城邦需求来“协助”它的人之间的等级关系固定下来。
柏拉图接着对政体进行分类,他仍采取了一人统治、少数统治和多数统治的传统划分,但他把每种分为守法的形式和不守法的形式。正如一人统治可以是守法的君主制或不守法的僭主制,少数统治也可以采取贵族制或寡头制的形式,其区别不在于一种是由“最优秀者”统治而另一种仅仅由有钱人统治,而在于一种是有钱人守法地统治而另一种则不是。这里,柏拉图给了民主一次很勉强的认可,他说,在坏的政体中,不守法的民主形式是最可忍受的,不是因为它比其他的更有美德,而仅仅因为它更软弱,做出的伤害也更小。
然而,最能表明真实意图的地方是,他说,在守法的政体中,民主制是最坏的,离政治技艺及其目标最远。在《法篇》中,柏拉图将这些原则付诸实施,他巨细无遗地描绘了一个由一整套旨在模仿政治技艺的法律体系统治的城邦。就像《政治家》使我们预计到的那样,在这里,法治被认为是一种方法,它通过合法地固化人的类型划分来严格地组织社会行为。其主要目标是,把城邦居民永远地分进预先决定的社会地位或阶级甚至种姓中,以禁止他们之间的任何混杂,尤其是要分隔那些适合享有公民身份的人,和那些所从事的职业会败坏灵魂并使其从事者失去政治参与资格的人。
通过在免于必要劳动的地主与要完成所有必要劳动的无地劳动者之间确立一种泾渭分明且由法律规定的区分,这一步将得到完成。土地将被细心地分配给预想的公民,而且完全不可转让。通过这种方式产生的地主阶级将可以使用他人的劳动,并因此有资格获得公民身份。尽管公民阶层既包含(动产)收入中等的人,也包含财富可观的人,但柏拉图实际上恢复了一种等级制土地贵族的统治,不同之处仅在于,现在其主要舞台是城邦而非“家庭”。剩下的无地居民,从奴隶和农业劳动者到工匠和商人,将没有政治权利。实际上,在依赖性和奴性方面,所有进行必要劳动的人与奴隶将难分伯仲。
柏拉图完全是处心积虑要颠覆雅典政制,他煞费苦心地将其民主原则替换成对立的贵族标准,这一点很快就图穷匕见。他甚至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表明自己的意图:表面上采纳某些雅典制度,如梭伦对财富等级的划分和克里斯提尼按部族的人口划分,并使它们顺应自己的反民主用心。例如,梭伦划分的各等级变得不再是为甚至最贫穷的等级赋予政治身份的方法,而是对他们的被排除状态的一种强化。新的分类仅仅将统治阶级按照其动产财富细分为四个部分,其余人口都被完全忽略了。
设计这种用法律固化的阶级结构,是为了使城邦较少依赖明智统治者的判断。把好的与坏的分开,就能尽量减少机运的作用空间,防范美德因高贵与卑贱的混杂而受到玷污。尽管哲学的大部分工作将提前由一套严格的法律体系来完成,但在城邦的日常生活中,哲学仍将扮演主要角色。实际上,没有什么能比柏拉图对监督法律的夜间议事会的说明更能表明其哲学的政治意图。它与柏拉图的阿卡德米学园惊人地相似,参与哲学研究并重视数学、天文学和神学,然而,这个议事会显然是一个政治机构,在统治中具有核心地位,就像改革前的雅典战神山议事会。
结语
它可以像一个最高法院那样负责解释法律,像一个常设的制宪会议那样在必要时修改它们,它是公职人员的学校,还是一个道德监察官;作为法律的监护者,它的主要职能是保护严格的阶级体系,这个阶级体系对柏拉图而言就是合法性的本质。比起《理想国》,在《法篇》中更难以回避柏拉图哲学体系的政治意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