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文献资料而言,虽然色诺芬没有提到第二次雅典同盟建立一事,但他的历史著述仍是公元前4世纪前半期希腊历史研究的重要依据。关于这一时期希腊人的军事活动,特别是关于斯巴达人的军事活动,色诺芬的记载显然要比狄奥多鲁斯的记载更加权威和可靠。但从另一方面看,由于狄奥多鲁斯的开阔视野和广泛记事,他所提供的历史信息要比色诺芬的全面而丰富。
毫无疑问,狄奥多鲁斯对于某些事件的定期是错误的,不过考证事件的年代定期本身就不是这位史家的特长。虽然绝对定期有问题,但狄奥多鲁斯对于历史事件发展顺序的安排却是合理和正确的,至少没有同铭文史料发生明显的出入。下面,本文将基于狄奥多鲁斯的记载,结合铭文史料来介绍第二次雅典同盟的形成和发展情况。
首先,我们从“亚里士多德法令”颁行之前雅典的结盟情况谈起
同盟法令提到:偶若有人——即不在波斯王治下的赫拉斯人,或生活在欧罗巴的蛮族人,或岛人——意与雅典人及其盟友结盟,其本身应该享有自由与自治,能够践行自己所青睞的政体,既不接受驻军,不屈从于主政官的统治,也不繳纳贡赋,其缔盟条件与基奥斯人、底比斯人及其他盟友相同。
从这段法令内容可知,第二次雅典同盟正式成立之前,雅典人一定己经同基奥斯人和底比斯人结成盟友关系,他们之间的结盟方式显然已被视作第二次雅典同盟的结盟范式,这段法令中所提及的入盟条件一定是在重申雅典与基奥斯和底比斯结盟时所确立的原则。
那么,他们之间的结盟到底是怎样的?结盟原则是否如“亚里士多德法令”中所提及的那样?
流传下来的雅典铭文法令为此提供了重要证据。
公元前年,雅典与基奥斯结为盟友,雅典人把二者的盟约刻写在石碑之上,并将其立于雅典卫城,置于战神雅典娜的雕像前。据信,雅典与基奥斯之间建立的是永久性的防守同盟。基奥斯因此成为公元前年“大王和约”后已知最早的雅典盟友。
这篇盟约法令是一个双边条约,由于“亚里士多德法令”提及,雅典与盟友间的缔盟条件与“基奥斯人、底比斯人及其他盟友相同”,由此推测,在第二次雅典同盟形成之前,雅典与单个城邦的盟友缔结的均是此种类型的双边条约。
基奥斯最先与雅典结盟,而且其入盟方式成为其他盟友相仿的模范,显然有其自身的原因。
首先,此时的基奥斯显然采取的是民主政体。
其次,基奥斯与雅典素有往来。基奥斯曾为提洛同盟成员,属于为雅典人提供船只的盟友,后在伯罗奔尼撒战争期间摇摆不定,在公元前年羊河战役中为斯巴达助战。战后,由于不堪忍受斯巴达的高压统治,公元前年克尼杜斯战役之后,基奥斯人驱逐了斯巴达驻军,加入科农的军队。公元前年,斯拉苏布卢斯的军事远征促使基奥斯与雅典结盟,使得波斯和斯巴达的利益受到威胁。最重要的是,小亚的利益,尤其是小亚西北沿岸,是基奥斯人与波斯人之间无法解除的隔膜,导致基奥斯成为波斯的潜在敌人。
“大王和约”把希腊人的小亚地区割让给波斯,波斯的总督们随即接管了小亚的希腊城邦。他们在收服的城邦中建立堡全,设置驻军,甚至将某些城市夷为平地。波斯大王还强制征召小亚的希腊人加入波斯的军队,征讨塞浦路斯的埃瓦戈拉斯,基奥斯人也在征召之列。为求自保,基奥斯人一定在四处寻找强大的盟友。斯巴达与波斯乃一丘之絡,公开出卖小亚希腊人的利益,根本不能信任。于是,正在处于恢复期的、且与斯巴达和波斯有隙的雅典人便成为最好的选择。基奥斯人派使节到雅典寻求结盟,雅典人欣然同意结盟请求,但他们对斯巴达与波斯的联手心有余悸,因此,为了避免遭遇外交困境和军事围攻,他们宣称不会违背“大王和约”,坚持自由与自治原则。
在“大王和约”签订后,其自治原则使得希腊诸邦“无论大小,皆应自治”,雅典再次失去所有盟友,除了勒莫诺斯、音不洛斯和斯库洛斯北方三岛。
如果“大王和约”所践行的自治原则反对一切形式的城邦联盟,那么雅典与基奥斯的结盟是否违背了和约的宗旨?难道“大王和约”在践行短短两年后即被废止了,或者已经名存实亡了?答案不然。
雅典与基奥斯的盟约中开篇一段话就表明了他们的立场:“基奥斯人依据赫拉斯人达成的共识,像雅典人一样,记得信守波斯王、雅典人、斯巴达人以及其他赫拉斯人曾誓守的和约、友谊、盟誓及已有的条约,并前来向雅典民众、整个赫拉斯和波斯王示好。”其中提及的和约或者条约显然与“大王和约”有关,而向波斯王示好的举动也是间接地认同了波斯王的权威。
铭文法令中还明确规定了结盟的性质:“倘若有人反对雅典人,基奥斯人应尽其所能助之;倘若有人反对基奥斯人,雅典人应尽其所能助之。”这表明雅典与基奥斯的联盟是一个防守联盟。鉴于“大王和约”没有对自治原则进行详尽的解释,而其他史料也没有给出具体的定义;鉴于基奥斯与雅典的盟约后来成为第二次雅典同盟入盟的模式,而且这样的结盟没有引来波斯王、乃至宿敌斯巴达的反对,所以,我们权且认为雅典与基奥斯的结盟和第二次雅典同盟没有违背“大王和约”的自治原则,完全是在“大王和约”许可的框架内形成的联盟,而且这样的联盟必须是防守性质的。
依照狄奥多鲁斯的记载,接下来与雅典结盟的应该是拜占庭。我们已经发现一篇铭文法令,上面载记的是“雅典与拜占庭的盟约法令”。这篇铭文法令的定期大致在公元前年,而这样的定期必然带来一个疑问:既然基奥斯和拜占庭同是“最先”响应雅典的号召,那么为什么两个盟约的缔结时间会相差6年?而“雅典与基奥斯的盟约”同“亚里士多德法令”的刊布也相差有7年之久。
对于这样的疑问,似乎没有确凿的证据可以解释
“大王和约”的自治原则本身的定义就比较模糊,没有史料对其进行具体的解释。笔者猜测,雅典与基奥斯的结盟是一个试探,因为雅典人自己也不清楚建立这样一个防守同盟是否违反自治原则。几年过后,雅典人见斯巴达和波斯均对它与基奥斯的防守同盟没有异议,于是又明目张胆地与其他希腊城邦结成类似的同盟,多个双边同盟进而转变成为一个多边同盟,最终形成了第二次雅典同盟。卡莱特-马克思认为这篇铭文法令其实与狄奥多鲁斯的记载没有什么必然的冲突,因为在同盟成立之时,有些城邦与雅典的双边条约已经存在,它们可以直接转化为同盟的成员,但是新的成员则不得不变成“同盟”类型,成为“雅典及其盟友”的盟友。
显然,在拜占庭与雅典结盟的时候,雅典已经有了盟友,因为盟约中写道:“拜占庭人与雅典人及其他盟友结成联盟;缔盟条件与基奥斯人相同。”所以这可能不仅仅是拜占庭与雅典之间的联盟,至少还包括基奥斯,或者其他盟友,如果有的话。接下来便是一些外交礼节上的仪式,拜占庭的使节将会受到雅典民众的款待;依照惯例,双方的使节要向对方宣誓,以便正式确认双方的盟约。
同样作为第一批入盟的城邦,迈苏姆纳的情况似乎比较复杂
在同盟法令上,它的字体与基奥斯、底比斯等其他最早入盟的五个城邦的字体相同,因此迈苏姆纳无疑是第二次雅典同盟的重要成员。但奇怪的是,狄奥多鲁斯并没有提到迈苏姆纳,而只提到了基奥斯、拜占庭、罗德斯和密提林以及其他岛邦。
罗奔尼撒战争接近尾声,迈苏姆纳被斯巴达人攻陷;而直到公元前4世纪90年代末,该城一直是斯巴达的盟友。
关于迈苏姆纳加入第二次雅典同盟一事,亦有铭文法令作证。“雅典与迈苏姆纳的盟约法令”留有这样一段记载:“顾及迈苏姆纳人所言,鉴于迈苏姆纳人为雅典人盟友,并对雅典城邦怀好意,故而,他们亦同雅典其他盟友结成同盟关系,议事会司书将其载记,如同其他盟友被载记一样。”
在这篇铭文法令颁布之前,迈苏姆纳人显然已经是雅典人的盟友;此时,他们又同雅典其他的盟友结盟,这似乎是加入第二次雅典同盟的标志,其他盟友可能包括基奥斯人、底比斯人等。法令下文又提到“同盟议事会”,而且即将加入同盟的迈苏姆纳人要与同盟议事会的诸代表互相发誓,以使结盟条约生效。不过,在“亚里士多德法令”中,迈苏姆纳的名字位于基奥斯、密提林之后,在罗德斯和拜占庭之前,因为拜占庭被认定是在公元前年与雅典结盟的,所以这似乎暗示迈苏姆纳法令的颁布时间当在第二次雅典同盟成立之前。狄奥多鲁斯的记载也暗示同盟议事会的成立要早于第二次雅典同盟的成立。
尽管如此,学界对于“雅典与迈苏姆纳的盟约法令”的定期依然存在着分歧
艾伦伯格指出,这篇铭文法令是在“亚里士多德法令”通过和刻写之间通过的,所以议事会司书可以将迈苏姆纳同最先入盟的其他五个城邦并列一起,刻在石碑之上。阿卡梅则认为“雅典与迈苏姆纳的盟约法令”通过得更早一些。据考克韦尔的推测,迈苏姆纳人是在公元前年2月之前批准入盟的,但具体日期不能确定;他还指出拜占庭的入盟时间要早于迈苏姆纳,而迈苏姆纳的入盟要比第二次雅典同盟正式成立的时间早。卡吉尔的观点是,该盟约法令可能是在“亚里士多德法令”通过之前签署的。罗兹和奥斯邦则倾向于艾伦伯格的观点,原因是最早入盟的那些城邦可能在同盟成立之前已经组成同盟议事会,并且指派代表参加。
“雅典与卡尔基斯的盟约法令”的刊布,不仅印证了狄奥多鲁斯关于第二次雅典同盟的记载,而且还与“亚里士多德法令”的铭文内容有所呼应。
根据狄奥多鲁斯的记载,第二次雅典同盟成立后,“率先入盟的、也是最渴望入盟的是优卑亚诸邦”。“雅典与卡尔基斯的盟约法令”是在纳乌西尼科斯任执政官那一年(公元前/7年)通过的,与“亚里士多德法令”同年颁布。
该法令提到雅典人与卡尔基斯人要互相发誓,这似乎是公元前4世纪希腊城邦间签订条约的重要流程;城邦间的誓言是条约生效的必要条件。卡尔基斯法令不仅强调了“亚里士多德法令”所宣扬的自由与自治原则,而且还再次解释了自由与自治原则下的三点内容:不接纳雅典驻军;不缴纳贡金;不接受外来主政官的统治。“亚里士多德法令”明确强调这三点内容是希腊城邦加入同盟所必须满足的条件。
不过,“亚里士多德法令”显示,和卡尔基斯一起入盟的还有其他三个优卑亚城邦——埃雷特里亚、阿莱苏萨和卡吕斯托斯,因为它们的笔体相同,所以同属于第二批入盟的城邦。狄奥多鲁斯也提到优卑亚诸邦是一起入盟的,但仍然忠诚于斯巴达的希斯提亚埃亚除外。
奇怪的是,我们只发现了雅典与卡尔基斯之间的双边条约,其他城邦的情况则知之甚少
据信,第二次雅典同盟成立后,许多希腊城邦的加盟均与雅典人的对外军事行动有关,作为同盟成立后最早加盟的优卑亚诸邦,是否也是雅典人军事行动的结果,我们不得而知,但是优卑亚诸邦的加盟无疑要早于卡巴里亚斯的军事远征。
根据以上的铭文法令可以了解到,一个城邦加入第二次雅典同盟的决定是由雅典单独做出的,而且需要相互发誓作为法令生效的标志,尽管有的城邦需要向同盟议事会发誓。
参考文献:
阴元涛《第二次雅典同盟研究》
徐跃勤《雅典海上帝国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