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公元5世纪初,希腊的雅典便开始实行公民选举制度,因此历史上就把它称为最早的民主。
每当要召开公民大会,事先就会有一个手持桂树杖的传令官用洪亮的声音在雅典各条街道上高喊着会议的内容。在雅典,传令官担负着传达国家命令的任务,他在就职前,要经过特殊的考试--看他声音是否响亮动听。他所传达的命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当人们听到他的声音后,会立即纷纷走出作坊、店铺和住宅,来到城西的一个山冈上。
这里是雅典最高的权力机关,也是公民大会的开会地点。每十天左右,公民们就要到这里来参加一次会议。开会通知一般是在五天之前公布。遇到紧急情况或特别重要的会议,就派传令官在大街上喊叫,或是在市场上烧起狼烟。
当人们来到会场入口处时,会有六个监察员和他们的助手按照名册检查到会人的身份。
按照雅典城邦的规定,公民凡满二十岁都有选举权。但实际上,在雅典享有这种公民权的,还不到居民总数的十分之一,因为外邦人和妇女是不能参加公民大会的,奴隶就更谈不上了。农民和手工业者虽然也有选举权,但他们不可能经常出席这种大会,因为开一天会就等于剥夺了他们一天的收入。如果是参加选举大会由于可以领到相当于一天生活费的会议津贴,所以来参加大会的人会比生长多一些。
主席看到人数大致到齐,便开始宣布祭祀神明--宰杀一头小猪。仪式结后,大会主席便开始宣读申请担任下届官员的名单,并征求到会者对每个提名人的意见。全部候选人都审查通过后,主席便宣布开始选举。
对于不同的职位,会采取公民举手表决或抽签等不同的表决方式。在雅典,谁要是在一生中什么公职也没有担任过,谁就将被认为是懒汉和没有出息的人。大多数公民都不会拒绝担任某项公职,因为担任公职的人不仅受到人们的尊敬,而且还能享受公职津贴。
第二年春天,新上任的一位高级官员,会提议召集一次非常公民大会。说它非常,因为他要在会上提出陶片放逐。
陶片放逐是在公元前6世纪末,由希腊民主制度的创始人克利斯梯尼制定的项法令。按照法令规定,凡是破坏国家民主制度,企图实行个人独裁者,经过召开非常公民大会口头表决后,再送交陶片审判庭审判,并由它最终做出是否逐出典的判决。在非常大会上,多数公民认为有必要举行陶片投票,并且高喊出这个人的名字,可再召集第二次公民大会。
投票这天,围着篱笆的投票场设有十道门。每个有投票资格的公民,都可以在自己部落的入口处领到一块陶片。他们在陶片上写出自己认为应该放逐人的姓名,在进门后把陶片交给工作人员。交陶片时,写姓名的一面朝下,因此,投票是保密的。投票结束后,由公民大会的工作人员统计票数。如果某人的票数超过了六千票,就要被判放逐十年。期满后才能回到雅典,恢复他的公民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