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会议(ecclesia)是民主政治的灵魂和喉舌。在雅典,在正常情况下公民会议每九天开会一次,在会议上作出各种决定。每个男性公民从18岁起便可参加会议,在会上发言,并参加投票表决。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每次会议都出席,特别是农民要在阿蒂卡地区来来往往,所以经常不到场。不过,有五六千人出席并非罕见的事。这样人数众多的会议,要求有一定的纪律。所有要讨论的问题都预先由人会议准备,人会议就是公民会议和执行机构的中介。
这个会议(boule)由人组成,每年在雅典的10个部落(phylai)(是城邦[polis]的下一级行政区划)选举一次,每个部落选出50人。每一部落的50名会议成员共同履行会议的行政职能,轮值期为一年的十分之一。他们都有执政官的名义。他们在雅典的主要广场政治集会广场和公职人员一起主持治理城市。
在任职一年后,公职人员便离职,或接受另一职务。年龄最大和最有经验的,便进人位于阿雷奥帕古斯山岗的刑事法庭。在伯里克利时期,由于民主政治发展,“五百人会议失去影响。司法权转人由公民选举的陪审法庭手中,凡审理重大诉讼案件,可有名公民陪审员参加。法律是城邦约束公民的最高权威和集体意志。法庭维护法律。为了保障民主政治不受专制的危害,对过于受人欢迎因而也是危险的政治家,公民会议可以处以陶片放逐法(流放)的惩罚。
其他城邦也效法雅典,使民主政治获得进展。手工业者和商人支持这种政治形式,但是它也遇到一-些反对者,特别是城邦中农业地区的地主。这些寡头反对提洛同盟的一切扩张活动,反对加紧重建雅典,反对帝国主义政策。他们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