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确立与发展

※主题解读

◎政治民主化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表现,是一个国家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也是人全面自由发展的保障

◎政治民主化焦点与路径

国家权力的本源(主权在民还是君权神授)

人权的本质(自然享有还是统治者恩赐)

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权利平等还是等级特权)

统治国家的基本体制(法治还是人治)

国家政治制度的基本模式(代议制民主还是专制统治)

统治者产生的基本原则(选举还是世系)

权力结构框架(三权分立还是金字塔式集权)

◎专制政治与民主政治;暴力革命与和平改革;国体与政体;君主制与共和制;国家体制与政治体制;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法治、代议制、选举、权力制衡

◎代议制民主、君主立宪制、民主共和制、责任内阁制的基本含义

代议制民主: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中心),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代议制体现了主权在民、权力制约的民主原则。代议制作为一种间接民主制度,不同于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中公民集体直接参政议政的直接民主制

君主立宪制: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国王、天皇、女王)为国家元首,君主权力按宪法规定受到一定限制的政权组织形式

民主共和制:国家元首的产生实行选举制,而不是世袭制;最高国家领导职务实行限任制,而不是终身制;共和范围形式上包括全体公民在内(与贵族共和制的区别),最高国家权力由多人执掌和行使,权力执掌者由选举产生,任期限定。按照不同职能机关的地位和权限,特别是议会、政府首脑和国家元首之间的关系,可以分为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

责任内阁制:内阁首相或总理作为政府首脑掌握行政权,国家元首(世袭国王或民选总统)统而不治,内阁不对国家元首负责而对议会和选民负责,议会对内阁监督,议会通过不信任案可使内阁辞职,内阁也可提请国家元首解散议会提前大选

(1)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

年“光荣革命”

背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前已经形成了王在议会、王在法下的传统;

-年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冲击了封建王权

概况:年“光荣革命”(不流血的和平方式)废黜天主教旧国王,迎立新教新国王,

英国国王是被议会请来的,王权由神授变为民授,议会权力高于王权

意义:从根本上改变英国王权的性质,为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确立创造了前提。

※解读

暴力革命能推翻一个旧的政权,但不一定能重建新的社会制度;

国家最高权力的转移是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的重要成果。

年《权利法案》的颁布

背景:年“光荣革命”后,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利用控制议会的有利形势

需要将对王权的限制法制化

内容:国王无权废止法律;不得侵犯议会的征税权;不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组织常备军;国王不得干涉议会的言论自由;未按法律程序,不得拘捕臣民;必须定期召开议会

目的:限制国王权力,扩大议会的权力

意义:确立了议会权力高于王权、司法权独立于王权的原则,奠定了君主立宪制的基础

议会制约王权,代议机构制约政府(主权在民宪政有限政府保障人权)

18世纪中期责任制内阁的形成

过程:出现先例→形成惯例→成为法例(从王辖内阁→到责任内阁)

内容:内阁首相由下院多数党领袖担任,内阁对议会负责,议会对内阁监督,

国王只是国家元首和权力象征,“统而不治”

意义:英国成为典型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国家

英国的责任内阁制是以议会(国会)为核心的政治体制,是代议制民主的重要体现,这一体制的确立推动了英国社会的发展和改造。

年议会改革(19世纪中期)

背景:工业革命后工业资产阶级兴起,旧有选举制度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公民民主权利意识的进一步觉醒

内容:扩大选民范围;选区划分和议席分配向新兴工业城市倾斜

意义:扩大了工业资产阶级的政治权利;推动了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发展;

保证了英国资本主义的较快发展

年英国以政治改革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使权力和利益得到重新调整,使社会经济得到持续发展,英国民主化程度也进一步加深(工业资产阶级参与政权管理)

英国君主立宪制的特点

基本特点:①议会权力至上(议会是国家权力中心,是国家最高立法机关·主权在民)

②国王“统而不治”(国王是国家元首,但只是最高权力的象征·虚君)

③责任内阁制(内阁行使行政权并对议会负责·权力制约)

④选民选举权扩大(年议会改革成就·民主化改革·代议制进步)

历史评价:结束王权专制,确立资产阶级民主政治,是历史的进步;有利于稳定社会秩序,促进了英国经济的发展;为他国社会发展提供一种可供借鉴的模式

(2)美国的联邦制及共和政体的确立

美国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制宪背景:美国独立之初形势严峻,邦联体制使美国面临严重内部危机和外部挑战

内部危机:关税、市场、货币不统一、社会不稳定

外部挑战:无力应对欧洲大国的威胁和竞争

年宪法

解决办法:通过制定宪法,依法解决美国国家发展过程所面临的两个主要问题:即美国确立什么样的国家结构形式和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以应对美国独立之后的严峻形势;授予政府权力的同时限制政府权力以保障美国人民及其后代的自然权利不被剥夺并安享自由带来的幸福

宪法制定:年各州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会议并通过了美国联邦宪法(年宪法)

美国的联邦制以及共和政体的确立(以宪政的方式确立)

宪法内容:A.国家结构形式:确立美国联邦制(权力纵向配置与制约)

联邦政府权力大大加强,适应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州政府拥有一定的自治权,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B.国家政权组织形式:确立美国总统共和制或共和政体(权力横向配置与制约)

体现的原则:主权在民、权力的制约与平衡、保障公民安享自由幸福

最高行政权: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对宪法负责;对国会所立法律有部分否决权;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权

最高立法权:国会(参众两院)—议员选举产生;制定法律、总统违宪时弹劾总统及最高法院大法官的批准权

最高司法权:最高法院大法官—解释执行宪法和法律;总统提名、参议院批准但终身任职;裁定总统是否违宪

历史评价:积极性:①近代世界第一部资本主义成文宪法(历史地位角度)

②体现了权力的制约与平衡(国家政权组织形式角度)

③使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矛盾缓和(国家结构形式角度)

④有力维护了美国的独立、统一和发展(国家发展角度)

局限性: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公民权利条款缺失

美国总统共和制的特点

英国君主立宪制和美国总统共和制的比较

相同点:①阶级本质:都是资产阶级代议制(资产阶级的民主政治)

②议会权力:都拥有最高立法权(都是最高立法机关)

③治国方略:都是法治代替人治(都是依法治国)

④权力制衡:都注重权力的制衡(都体现了主权在民、分权制衡的民主原则)

⑤历史作用:都推动了本国的发展(都适应了本国国情和发展要求)

不同点:①政体形式:君主立宪制(英);总统共和制(美)

②法律依据:法案和惯例(英);成文宪法(美)

③国家元首:世袭君主,统而不治(英);民选总统,拥有实权(美)

④政府首脑:议会多数党领袖·首相·实际上的政府首脑(英);

民选总统,与议会席位无关(美)

⑤权力结构:议会权力至上(英);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美)

⑥责任体制:内阁对议会负责(英);总统对宪法负责,不对国会负责(美)

◎各国的历史情况与政治民主化模式;法治;现实与未来

◎联邦制国家除了有统一的联邦宪法外,各州也有宪法;人民通过宪法将国家权力的不同内容分别授予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它们在各自的权限范围内享有权力,州政府的权力来源于人民和宪法的授予,而不是联邦政府。

◎三权分立、独立平等、制约平衡、防止专制、保护公民

(3)德国的统一与德意志帝国的政治体制

德国的统一和德意志帝国的建立

背景:19世纪中期,德意志四分五裂,严重阻碍国家发展;

普鲁士是一个专制色彩浓厚、实力强大的重要邦国;

普鲁士宰相俾斯麦推行“铁血政策”,主导德国统一

方式:19世纪六七十年代普鲁士通过王朝战争(先后针对丹麦、奥地利和法国)实现统一,

年1月,普鲁士国王威廉一世加冕帝,统一的德意志帝国成立。

作用:促进了德国的经济发展,为宪法颁布奠定了政权基础,影响了德国政治发展模式

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政体的确立及其历史影响

历史背景:①如何完成德国统一以及如何巩固统一是德国所面临的主要历史任务

(确立民主政治是时代潮流但非德国当时的主要任务)

②拥有专制主义传统的普鲁士及其宰相俾斯麦为德国统一作出了主要贡献

(普鲁士模式的帝国化是历史必然)

③德国统一前资本主义发展不充分,容克贵族力量强大,资产阶级力量弱小

(专制力量与民主力量对比失衡)

宪法内容:德国统一后于年4月颁布了《德意志帝国宪法》

A.在国家结构形式方面,宪法确定帝国为联邦制国家

①帝国政府掌握军事、外交、海关、征税、颁行民法及刑法等权限;

②各邦则保留了一些自治权

B.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方面,宪法确定了君主立宪政体

①联邦主席由普鲁士国王担任,称为德意志皇帝,是国家的元首,拥有任命官吏、创制法律、统率军队、决定帝国对外政策以及主宰议会等大权

②宰相(政府首相)只对皇帝负责,在内阁中拥有绝对权力

③议会由联邦议会和帝国议会组成,联邦议会是帝国的最高机构,实际上是拥有权力的上议院,其代表由各邦君主任命,共58人,其中普鲁士拥有17名代表,操纵着联邦议会,帝国议会由选民普选产生,但作用很小

历史评价:年《德意志帝国宪法》确立了德国联邦制国家体制和君主立宪政体,巩固了德国的统一,进一步推动了德国资本主义的发展,但专制主义色彩浓厚。

◎德国统一之前各邦国均是主权国家,通过帝国宪法将国家权力的不同内容分别授予德意志帝国政府和各邦政府,这反映了历史传统对国家发展道路的影响作用

◎君主立宪与专制政治(权力缺乏约束);国家统一与民主立宪

(4)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历史作用

近代欧美资产阶级代议制的主要特征;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中的作用

基本含义:代议制民主是公民通过选举代表组成代表机关(国会、议院或人民代表大会等国家立法机关或国家权力中心),间接参政议政,讨论决定国家大事,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民主制度和组织形式。代议制体现了主权在民、权力制约的民主原则。代议制作为一种间接民主制度,不同于古希腊雅典民主政治中公民集体直接参政议政的直接民主制

确立时间:17世纪中后期至19世纪70年代

发展道路:革命战争或和平改革

基本形式:制定宪法,设立议会,实行代议制

主要特征:公民选举和议会立法

历史评价:①代议制民主政治否定了封建王权专制,缓和了社会矛盾,稳定了资本主义国

家的统治秩序,促进了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②西方资产阶级代议制的建立和扩展推动了世界政治民主化进程

③近代西方代议制本质上是资产阶级内部的民主,且尚未成熟,有待健全

◎美国、法国、英国、德国资产阶级代议制比较(政治民主化模式)

◎认识和评价一个国家的民主发展之路时应注意的问题:

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民主化模式,应注意:不能用一个国家的民主化模式去衡量另一个国家的民主化模式进而判断孰优孰劣,而要看该国的民主化模式所面对的历史传统和基本国情是什么、是否有利于保障公民的自由权利、是否有利于解决自身的发展任务、是否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和完善,而且选择什么样的民主发展之路是一国国民的自主权利,一国不得将本国的民主模式强加给他国

◎有关国家相关知识(国体与政体)的简明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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