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清末以来,关于如何借鉴西方制度,是中体西用还是全盘西化,众说纷纭。时至今日,还有人讨论西方的政治制度能否移植的问题。这种观点需要重新审视。实际上,让每个人有尊严生活的民主政治制度,在世界的每个角落都有培育这种制度的土壤。
先秦中国不例外。之所以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形成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主要是当时两地强者、掌权者追求政治利益的主观欲望与维护既得利益的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所致。
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包括对被统治者的欺骗技巧是否高明以及是否采用斩草除根式的残暴镇压等。强者、掌权者的主观欲望与客观统治手段的差异,决定了先秦中国与古希腊雅典形成不同的政治制度的结果。
一、探讨原始民族民风
1、不存在原始民族民风
探讨古希腊雅典民主制度的起因时,一个重要的观点是认为古希腊民主制度的发生与其原始民主遗风相关。学术的严谨性要求不能把这种观点视为无须考证的事实。
利益均衡的民主制度形成过程是复杂曲折的,认为先决存在“原始民主遗风”的观点把这种曲折的过程简单化,这减少了学者们在研究此类课题时的许多麻烦,但留下了一个谜团。
并且这种观点可能误导民众,如人们据此判断,西方民主制度的形成是有其特殊的社会背景,非西方国家要实施民主制度存在许多困难,甚至要进行制度移植等。
所谓的原始民主,是美国学者摩尔根在研究两三百年前美国的易洛魁氏族民主的基础上,对远古时期存在原始民主的一种理论推测。
据摩尔根考察,易洛魁氏族是具有血缘关系的族群,他们按照民主原则组织起来,领导人是经过选举,成员可以选举氏族首领以及军事统帅,也可以罢免他们。这就是易洛魁氏族的。
他认为氏族民主先天存在,因为氏族的“本质是民主”,在此基础上形成的部落联盟、氏族社会等也必然是民主的。摩尔根还认为这种易洛魁氏族民主也等于原始社会的原始民主,因为氏族组织是人类“时代最古、流行最广的制度,古代社会几乎一律采取这种政治方式”。
摩尔根的原始民主先天存在的假说,似乎也存在一些近似支持的观点。而更多的学者可能选择回避,如罗威在《初民社会》中对摩尔根《古代社会》各种观点进行批评,但没有涉及原始民主是否先天存在的内容。甚至研究希腊民主起源的专著,似乎也回避这方面的问题。
原始民主是否先天存在的问题像烫手山芋,人们唯恐避之不及。其实,摩尔根所主张的原始民主先天存在的观点,如果从利益分析理论中的制度类型的视角进行探讨,很容易发现它的问题所在。
2、对民主制度的误解
首先,对民主制度产生路径的误解。摩尔根等学者主张氏族的本质是民主,认为氏族民主制度是自然形成、先天存在,这显然是对民主制度产生路径的误解,把家庭制度的产生路径等同于氏族民主制度。
因为家庭制度才是自然形成的。如上述,超越具体利益计算的家庭制度,“是在血缘关系之下自然形成,人们一降生就处于家庭制度的环境之中,并且无条件地传承这个制度”。
而民主制度并非是先天存在,它只是后天设计的。其次,对民主制度功能的误解。从现代政治学的角度理解,民主制度的核心内容是人民主权,它是特定的行为者在民众票选的前提下,获得权力、行使权力的一种制度安排。
设计这种制度的目的是控制为所欲为的强者,瓦解其所制定的不公正不平等制度。所以这种制度的主要功能是对强者、掌权者进行制约,因为不受制约的强者、掌权者容易胡作非为。
之所以要进行公开选举,是为了防止强者利用暴力或者其他不正手段夺权,让真正有才能的人上位;之所以要进行定期选举,是为了防止特定的个人永久窃据某个权位。
或许是因为摩尔根认为氏族民主先天存在,所以在其著作中虽然